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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和权力勾搭成奸08(2/3)

,我提醒了两点吗?事情太多太杂,当时说过什么话,他都不记得了,只好打哈

哈。

梅尚玲于是向他介绍了一下情况。当时,唐小舟说,一个人突然改变了自己

一贯的行为方式,必然有极其深层的原因。梅尚玲想想,觉得唐小舟虽然不懂侦

查工作,但有直觉,他的直觉,应该能说明一些问题。可是,仅凭这一点,又能

说明什么?任何事都不能说明嘛,有哪一条规定,说一个人不能突然改变自己的

一贯行为方式?曹满江是打了人,那也只是违纪,最多按照纪律处理,曹满江本

人对此也有深刻认识,早已经表明了态度,自己犯错了,主动请求组织处分。除

了处分,还能怎么办?

梅尚玲于是又想到唐小舟的第二个直觉,也就是王会庄死亡当晚,为什么所

有人都没有听到动静?死亡肯定不是一瞬间发生的,一定有过挣扎行为。为什么

王会庄痛苦挣扎所弄出的响动,没有一个人听到?梅尚玲也说过,类似的案例,

她遇到过,就算有响动,也可能瞒过现场很多人。问题是,现场有几十个人呢,

竟然没有一个人听到动静?是不是显得太安静了些?为什么丁春阳说一吃过饭

想睡觉,而睡过一觉起来,不久又睡着了?为什么王会庄原本坐在那里想事,想

着想着,也睡着了?为什么薛靖海下半夜才睡,却又能在凌晨醒来,而丁春阳却

不能?

此时,梅尚玲在心里进行了一番大胆的假设。这个假设,自然就是假设王会

庄不是自杀,而是他杀。

在她没有去现场之前,这个假设,就已经存在于她的脑子中,她之所以去现

场,也就是要去寻找支持这种假设的证据。法院审案,奉行的原则是无罪推定,

即将所有受审对象,全部推定为无罪,然后由主诉方用事实证据来论定其有罪。

而公安或者纪委办案,奉行的,却是有罪推定。即先假设此人有罪,然后去寻找

证据,证明这种假设。看过现场之后,梅尚玲意识到,这个假设要成立,需要很

多证据支持,比如王会庄不是上吊死的,而是死了之后,被人摆上去的。这一点

,很快就被否定了,上吊的人,颐部都会有勒痕,但死前勒痕和死后勒痕,是有

本质区别的,法医几乎一眼就可以分辫。金昌市公安局的法医报告证实,王会庄

预上的勒痕,是死前出现的。那么,死后被人吊上去的可能,就被排除。

那么,有没有一种可能,王会庄在生前被人弄到了那床致命床单上?

有这种可能,由几个人抱着,便可以弄上去。但这样弄上去,技术上有些难

度。难度之一,一个人肯定干不了此事。任何临死前的求生挣扎都是异常猛烈的

,一两个人,根本抱不住。挣扎时,肯定会在死者本人以及作案者身上留下一些

痕迹。当然,如果谋杀者事前做了准备,比如将王会庄打了一顿,让他身上留下

了一些伤痕,那么,事后尸检,就很难判断这些伤痕,到底是被打留下的,还是

被吊起来后挣扎时留下的。按照这一推理,曹满江突然改变一贯的行为方式,对

王会庄实施慕打,就可以解释了。

问题是,王会庄是睡在床上的,别人要将他从床上移到门口,有好几米的距

离,这段距离,王会庄应该醒来。那也就是说,挣扎很可能从床上就开始。这时

候王会庄如果拼命挣扎,就算对方有再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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