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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诸恶何其多,中(3/4)

命。

马车很自然地在街道中央行进。而街道不过十米宽。

从马车这跑过四五米距离到路边钻房找路逃走本应该是件很容易的事,以区区五个侍卫追杀十多个人本应该是很难的事。

可,三四魁一伙就是逃不掉。

很倒霉的,离他们最近的方便逃走的胡同离他们比较远。

实际也不算远,只三四十米而已。

以正年轻力壮的这伙相扑手的速度,跑过这点距离不过是几折的易事。

只要及时钻进胡同,就能钻入复杂的居民区,一分散逃走,凭他们熟悉的地利,很容易就能甩开追杀。

至少是绝大多数能。

问题在于这伙人高估了自己负重逃跑的能力。

若是不那么贪婪,不把三千贯全部抢光,每个人只带一两锭银子,按后世重量算只多了五斤十斤的负担,不太耽误逃走。

可他们舍不得丢弃一点银子。

又算计好了,自以为有马车挡着不会被前面的人及时觉察,完全有充足时间钻走,都狂喜和信心满怀,结果却坏菜了,一个个怀揣着几十斤重的累赘,手托银子臂不能摆动助跑,重心又严重失衡,想正尺路都有点困难,何况是高速奔跑。

再说了,他们跑快了怕是能一颠银子把衣服颠破了。

好不容易到手的银子又掉了,那还不得心疼死?

正是无意中上演了舍命不舍财的写照。

五个侍卫“察觉”事变的时间恰到好处,策优良战马很快提起速度狂奔杀来。

十只铁蹄密集叩击大地的轰鸣惊心动魄。

三四魁一伙闻声仓皇扭头,就看到五骑如凶神恶煞飞速追来♀下惊得是魂飞魄散。

人腿哪跑得过马腿。

何况人可称是龟速,而战马却提起速度后越奔越轻快有力。

到了这时候,三四魁一伙就算想分出手把怀里的银子掏出来丢掉一些减轻负重,也来不及了。

百十米距离差,战马稍发力转眼就到。

五骑十把锋利的宝刀一齐开动,把战马没撞倒的相扑手强盗成片砍倒。

一个个惊恐绝望的脑袋飞起。

一具具尸体在银子的沉重坠压下轰然倒下。

马踩刀杀,不过片刻工夫,这伙成功逃到胡同的家伙就扎堆倒在胡同口堆铺一地。

新鲜的热血从一具具尸体上汩汩流着,一片片染红并滋润着人们数千年来只知索取不知回报的干渴饥饿土地。

浓烈难闻的血腥味随风飘散开来,惊得附近的人发出尖厉的惊叫。

罪魁祸首的三魁四魁没死。

他俩最身强力壮,跑得最快,跑在最前面,惊恐下潜能暴发也逃得最远,离成功最近。

侍卫们杀光了落后的,没追上顺手挥刀砍了他们。

三魁四魁也惊急下再次机灵大发,投降,果断凸逃跑,扑通跪了哀声认错求饶,赌咒发誓表忠心投靠。

五个侍卫中的三个随即圈马迅速奔回,跳下马帮助冲入两座楼内的宿义宿良两部凶猛截杀跳窗逃出的刺客。

事的两侍卫彼此对视后,都笑了。

其中一个道:“知错就好∠天饶你不死。”

绝望的三魁四魁闻声大喜,都下意识眼中贼光一闪,感觉利用了对方惜才心又得计成功欺骗了一次,但按侍卫的吩咐表现得积极老实,把尸体怀中的或跌落出来的银子一一收集,擦干净染的血丢入车夫愤愤重新搬到车中的箱子中。

很快干完了。

那发话的侍卫笑着夸了句:“干得不错。”

但就在三魁四魁心喜,想照中国人的惯例客气表示一下谦逊忠诚时,那侍卫却双刀暴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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