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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六章 白马银甲赵子龙(2/2)

了夏侯兰的建议,举族从常山迁出。

因为人数太多,队伍有时难免会因为道路的原因,拉得很长,所以夏侯博及赵云则是在队伍的最后方,进行护卫,防止贼人偷袭和有人掉队。

两人的打扮与常人甚为不同,相貌更是俊秀无比,英气中带着不凡的气质,在刚一出现在城北百姓眼中时,便引起了一阵的惊呼声,不少少女见之则是芳心大动,有的羞得用袖子半掩着面偷偷观看二人,有的则是露出笑脸,发出几声惊喜的轻笑。

有几个女儿已要长大的父母,甚至走到了一起,远远的指着骑马的两人,问旁人:“你们知道那满身飞刀的少年侠士的姓名吗?我看其器宇轩昂,甚为不凡,若是能成为我的女婿,岂不是一件快事?”

“我也想知道,不过卫兄,我倒是认为那位白马银甲的少年更为不凡,一看就是一位武艺高强的少年将军,而且相貌更胜那侠士一筹,可惜我没有女儿,如果我有,我一定要让我女儿嫁给此人为妻!!……”一名中年男子抚着胡须满意的微笑点头,对赵云极为赞赏。

“唔……,看其年纪,应有二十五岁了,这等的英雄人物,一定早有妻室了,所以……,便是让吾女成为其妾也是非常高兴的一件事……!”中年男子又若有所思的说道。

在队伍最后方骑马缓行的两将,身带数十把飞刀的,一身劲装,背上缚着一柄环首单刀的正是夏侯博,夏侯博年龄与赵云相差无几,从小一块长大,极为要好,两人为了配合,更是分别习练完全不同的武艺。

夏侯博主练飞刀,轻功,近身武器是单刀,特别在晚上,夏侯博一双眼睛能在黑夜中闪闪发光,比常人能看得更远,手中的飞刀更是例无虚发,死在其手中的山贼不知有多少了,在常山国一带甚为有名。

赵云主练弓箭,马术,近身武器是长枪,骑的是白马,标准的白马义从的装备,在家乡虽不及夏侯博有名,但亦是令山贼闻风丧胆,凡是打过他们村子主意的,无不在吃过大亏之后,再也不敢来犯。

夏侯博喜青色劲装,赵云喜银色铠甲。

对于两侧百姓的异样眼光,两人早已习以为常,从常山国一路来此,一千余里,大小数十城,这不是第一次被人这样注视了!!

“公子!妾这里有一罐薄酒,欲敬公子,请公子笑纳!!”这时,一名刚刚及笄的少女,托着一个酒罐,来到赵云的马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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