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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潜入计划(1/3)

“这跟浆糊一样的东西是什么?”兰斯看着自己木碗里灰色的稠状物,一脸便秘的表情问道:“你们确定这是今晚的晚餐?”

伊芙、约瑟夫、兰斯以及其他的几个星辰骑士都席地而坐,坐在空旷无一物的客厅之中端着燕麦粥吃饭。网√

兰斯也大概认识了几个星辰骑士。虽然现在大家都穿着平民和猎人的衣服,除了样貌漂亮的伊芙和红色瞳孔的兰斯以外,都显得非常普通。甚至有的人土的掉渣。但是他们每一个人可都不是善茬。

“小伙子,怎么还挑食了?你这不是贵族,倒比我们这些贵族的嘴挑啊,哈哈!”

现在说话的这个人是“大鼻孔”乔治,战力+。他最突出的特色就是一双大鼻孔。曾经是流浪骑士,因为替一家农奴出头,结果被抓入了监狱。后来伊芙交了高额赎金把他救了出来,他就加入了星辰骑士,至今斩杀98人。

一旁的一个秃头老战士也笑了起来:“哈哈,大鼻孔,你也算是贵族?就你这鼻孔,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是猪头人呢,哈哈。”

这个说话的是“秃头骑士”老图留斯,战力+。喜欢喝酒,结果连头都喝没了。因为当年和伊芙比酒力,比输了。于是就加入了星辰骑士,至今斩杀132人。

“行了……你们两个……吵……”这时蹲在角落里的一个黑长直的男性骑士语气羸弱的吐了出来。

不过这个人叫做伊莫斯·塔兰斯托。看似羸弱,却被人称为“堕落男爵”。他原来是卡塞王国的一名小男爵,但是却出生在卡塞王国的门阀大族塔拉斯托家族,这个家族连续一百年,都是卡塞王国的国相。

本来伊莫斯是塔兰斯托家族最出色的人,家族也决定让他继续参选国相。但是伊莫斯却爱上了一个奴隶的女儿,最后背叛家族,一路大杀四方。从最西方的卡塞王国,逃到了最东方的人类王国伊狄里斯,宣誓加入了星辰骑士。而他则和伊芙一样是a-阶战力,不过职业不是剑士,而是骑兵。至今斩杀158人。

除了这些人,还有几个阶战力的星辰骑士。像是没事爱谈论哲学的“哲人”马克思骑士,喜欢斗鸡的“鸡神”佩里骑士,口吃的“颤抖骑士”加文,活泼的小伯特骑士等人。都有过7o人以上的斩杀记录。这些人虽然现在都开着玩笑,但是每一个人笑容的背后,都是无尽的杀戮。因为他们都是可怕的星辰骑士。

星辰骑士是伊狄里斯最精锐的骑兵部队,也是特殊作战部队。人数总共有5oo人。每一个都是伊芙公主从来自伊狄里斯各地的骑士中,亲自选拔的出类拔萃者。每一个骑士,都是在常年对抗魔族的战斗中,身经百战,皆有阶以上的战力,并且对伊狄里斯是绝对的忠心。虽然人数少,却被战环工会评为a-阶的军团。单算人均战力,已经是世界第二了。

他们每一个人都配有带有伊狄里斯公国最高制作工艺水准的防护极佳的“星辰重铠”,每一个星辰重铠都是吉恩工会评定的紫色装备。若不能攻击到铠甲的弱点,任何紫色品阶以下的武器都是不能有效击穿星辰铠甲的。

再配合伊狄里斯龙角镇驯养的集耐力和度于一身的优秀马匹,日行千里的——铁甲龙角马。这支骑兵可谓是一支铁甲洪流。

当年与圣精灵王国的“夏日冲突”中,年仅16岁的伊芙公主亲率5oo星辰骑士,长驱5oo公里,直插圣精灵军队精心构筑的7道防线。以1:32oo的惊人战损比,闪击夺取15城。一举扭转夏日冲突的败局。而那唯一死的星辰骑士,也只是因为喝了生水,长了寄生虫死的。

不过这次兰斯是没机会见到穿着完整装备的星辰骑士了。毕竟是执行潜入任务,他们都穿的是普通的皮甲。

“兰斯学者啊,你就凑活的吃点吧。”约瑟夫将军吃的津津有味地说:“这是燕麦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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