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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五十八章 黑色星期五(1/3)

星期五下午,许源县公安局召开班子成员会,这是楚天齐到任后召开的第二次。会议自然是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楚天齐主持,参加会议的有张伯祥、曲刚、常亮、张天彪、孟克,办公室主任杨天明做记录。

会议从下午三钟开始,进行的很顺利,每提出一个事项,人们在简单讨论后,就举手通过。其实这些事项好多已经提前进行过磋商,这里只不过是走一下程序。

到四半的时候,前面七项都已进行完毕,就剩最后一项了。

楚天齐喝了口水,环视一下众人,说道:“下面讨论最后一件事,就是对交、巡警乱罚款的处理决定。在上次班子会的时候,这件事开始启动调查,到现在已经是两周时间了。按常理这件事应该由纪检孟组长亲自调查,但曲副局长提出自查自究的请求,经孟组长同意,众成员认可,同意了曲副局长的请求。昨天的时候,自查自究报告出来了,我们现在就讨论一下这件事。谁来说一下调查情况?”

看了看曲刚,张天彪接了话:“我来说一下。”

“好,你说吧。”楚天齐头。

拿出打印好的文稿,张天彪说了起来:“三月二十二日,我和曲局长……”他说的内容,还是和他昨天向楚天齐汇报的一样。先是说他和曲刚如何如何重视,第一时间开会,第一时间布置。接着说了交、巡警自查经过,说了他和曲刚核实调查的过程。然后又还原了一下三月七日当天的事实经过。

在张天彪讲说事实经过的时候,楚天齐注意到,张天彪仍然称之为“个案”,但在事实经过的叙述上,却故意淡化了一些东西,又强化了一些东西。在张天彪的描述中,第三次罚款的警察执法还算文明,举止也较得当,只是在和车主沟通过程中发生误会,不过最终还是没有罚款。按张天彪今天的说法,那个警察已经不是“罚款未遂”,而是解说不准。

张天彪继续说:“虽然未造成罚款事实,但本着从严从重的原则,仍然要对相关当事人处以惩罚。 一、对……”

处罚建议和昨天汇报的一样,但个别词汇使用上有了明显差别,张天彪汇报的避重就轻,甚至偷换了概念。如果只是听张天彪的讲说,那就是处罚偏重,证明他和曲刚一也没有护短之嫌。

听张天彪说完,楚天齐环视了众人一圈,说道:“孟组长,你也说说。”

“好。”孟克说着,翻开了笔记本,“这件事发生后,局里非常重视,应曲副局长的请求,由他和张副局长组织自查自究。二位副局长做了很多工作,也花费了好多精力,做出了这份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中基本还原了当时发生的事情经过,但在个别节上,与实际情况有很大偏差。比如,对第三名交警执法过程的描述,就与实际相差很大。

当时交警态度很不好,对车主提出‘已是第三次罚款’的抗议根本不予理睬,还大言不惭‘他们是巡警,我们是交警’,甚至用对讲呼叫其他警察,要强制执法。关键时刻,车主女儿出现,在与交警理论未果的情况下,拨打了县里某领导电话。在县领导与交警直接通话后,才放走了车主。我想问张副局长,这还算是文明执法,还算是误会吗?如果没有那个电话,当时会是什么情况?我想要不就是车主乖乖交上罚款,要不就是被强制执法。现在的影响已经非常恶劣,如果再进一步发展的话,那会是什么样?那……”

张天彪不客气的打断了对方:“孟组长,说话可要有根据。我们的调查经过了实地模拟、走访现场见证人,对当事人多次询问等多个环节,是经过推敲的,你不要妄自臆断。”说着,张天彪又拿出一沓纸,推到了孟克面前,“你看,这是人们的证词,上面可是有签名和手印的。”

“张副局长,这不用你教我,我多年就是搞这个的。”说着,孟克从包里拿出一个小录音机,“你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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