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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零九章 我们还能赢吗(1/2)

日子过的很快,不经意间已经到了十一月下旬。[吧。”曹金海道。

常胜不紧不慢的说:“楚市长,我是从今年元旦开始,才受聘为成康市政府法律顾问。当初签订合同时,我不在场,也不知道其中细节。现在只能完全根据合同条款,来发表我的见解。”

楚了一个“好”字。

常胜接着说:“从合同条款本身,以及当初实际付款情况看,乙方所提要求基本符合原施工合同相关条款内容。只有第三个条件有些出格,因为原合同违约金已经包含了这一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重启商谈的前提,就应该是甲方先履行相关责任。”

听着常胜的话,楚天齐觉着别扭,这哪像政府聘用的法律顾问,倒好像鹏燕公司的代表。当然,他也能理解对方,知道所有律师都是这个特点,即先显示他自己法律工作者的身份,表示会站在一个“公平”、“公正”的角度。楚天齐注意到,曹金海可能听不惯常胜的话,有插话打断的意思,急忙轻轻摇头,制止了对方。

常胜继续:“现在对方如此回函,政府必须予以回复,否则就代表政府没有诚意,也代表默认了对方的条件。以法务人员的角度来看,我觉得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回复:一、甲方曾提前预付乙方每个项目五百万元启动金,至今乙方未予归还,可从中扣除相关欠款。二、既然启动金足够扣除相关欠款,那甲方就不存在违约行为,只需补上相关欠款。三、甲方并未违反付款约定,也就不需支付违约金和所谓间接损失。四、督促乙方在接函五日内,到甲方商谈项目相关事宜。”

听到这里,曹金海脸上露出了笑容,显然对于常胜的说法,还比较认可。

停了一下,常胜又做补充:“当然,我们刚才所有的回复,都是基于打了一个模糊的擦边球,即认可项目启动金可以代扣工程款。我想,对方肯定会拿这一条做文章的。”

曹金海脸上又起了黑线,显然是不认可常胜的“吃里扒外”。

楚天齐接了话:“我觉得常顾问的回复可行,曹局你觉得呢?”

“差不多吧,法律事我不太懂。”曹金海摇摇头。

楚天齐道:“那常顾问先去做回函,打印出来以后和曹局长再推敲一下。”

“好的,楚市长,那我先走了。”常胜说着,站起身,走出了屋子。

曹金海站起身,来到门口拉了拉,看看屋门已经关严,才走到楚天齐对面,坐了下来。

楚的,现在可以说出来。”

拿起烟盒,曹金海先给楚市长上了一支烟,点着火,然后给自己点着一支。吸了两口,才说道:“常胜的话,我就不爱听。本来政府吃了亏,反倒像是政府没理了,真不知他挣的是谁的钱。”

楚天齐笑了:“老曹,这么大人了,不要还像个愤青似的。如果单纯从合同角度来看,常顾问说的也在理,我问了其他律师,上来也是这一套说辞。这份合同肯定有猫腻,但毕竟白纸黑字,到正经场合的话,往往就按这个来,除非找到过硬的可以推翻的证据。常胜做为政府法律顾问,他肯定得为政府做事,这毋庸置疑,任何一个人都不会和钱过不去。何况在政府做法律顾问,本身就是一个无形的广告,对于法律从业者也是一笔无形的财富。所以你不用怀疑他的立场,他只不过比我们更理智一些。

你之所以感到不舒服,既有你对常胜做法的不爽,同时也是对鹏燕公司回复所不满。我们是政府部门,好多时候都行使着管理职责,手中有权利,无形中就把自己置于强势地位,更习惯于别人对我们的尊敬,反而不适应一种平等。在与鹏燕的合作中,我们既是甲方,也是地方政府,也就相当于既是运动员,也是裁判员。但鹏燕的回函中,一直在强调我们是合同甲方,而不是管理者身份。但在这件事中,我们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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