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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五十五章 继续施压(1/3)

三月十二日上午九时,许源县政法委员会专题学习会召开。参加此次会议的有政法委正、副书记,法、检两院正、副职,公安局正、副职,司法局正、副职。会议由县政法委书记萧长海主持,主题是“强化文明执法行动、打造政法良好形象”。

在萧长海主持开场后,由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宣读了县政法委《文明执法倡议书》。在《倡议书》中一共提出了四点倡议:一、树立正确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为民思维;二、完善改进执法作风,坚持文明执法行为;三、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政法职责;四、注重点滴执法行为,文明执法从我做起。

《倡议书》宣读完毕后,是各个部门做“文明执法”主题发言。各部门发言人员,均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谈了文明执法在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应用,谈了文明执法对本部门工作的重大意义。并对未来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进行了文明执法展望。对于这样的发言,人们都已轻车熟路,哪年都会有类似的会议,只需要把以前的发言内容稍微调整一下就能用。轮到县公安局时,局长楚天齐没有发言,而是让赵伯祥、曲刚做了此项工作。

所有发言结束后,由政法委书记萧长海做总结和指示要求。萧长海首先引用了最高政法领导关于文明执法的相关指示,接着谈了文明执法对执法机关的重要意义,然后讲了全县文明执法现状,指出了全县文明执法存在的一些问题。

萧长海暂停一下,喝过两口水后,又讲了起来:“有些部门和有的同志认为,只要严格执法,就不可能同时做到文明执法,我说这是非常错误的。要正确认识二者的关系,那就先要了解二者的内涵,弄清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指向的范围,知道二者的具体要求。

严格执法就是要求我们,按照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指导思想、原则、方针、标准和程序,正确运用法律,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依法行使职权。

文明执法就是在行政执法中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充分尊重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权益,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执法程序,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为建设和谐社会和法制社会提供保障。

从以上的释义可以看出,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不是对立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其核心就是依法行政,以人为本。为什么我要阐述这个问题呢?”说着话,萧长海又停下来,扫视了会议室众人。

收回目光,萧长海继续说道:“刚才我为什么要论证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的辩证关系?因为现在在有的部门、有的领导身上,出现了一种很不好的思想倾向,那就是以严格执法为由,而拒绝文明执法,或变相进行抵制。有的部门,已经在事实上用所谓的严格执法,来践踏文明执法,那样的严格根本不能称之谓严格,而应该叫做野蛮。

各位同志哥,我们是执法机关,是代国家行驶职权,管理着国家机器的部门。你们要时刻牢记,我们是在为国家做事,国家的根本是什么?国家的根本就是人民。古代统治者,尚明白他们和老百姓的关系是舟和水,知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政法人,更没有任何理由不去严格执行‘以人为本’的理念。如何以人为本?那就是文明执法。

结合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针对我们的工作实际,县政法委提一些要求。一、坚持以人为本,端正执法理念。我们要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理念。坚决纠正执法就是管人、就是罚款的错误认识,更要杜绝执法者随便抓人的错误行径。二、执法事实清楚、执法依据充分、执法手续完备。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履行必要的调查、取证等环节。这里指的是依法调查,而不能仅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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