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我二舅是副所(1/3)
“有人举报,你用这个账号在网上发布教唆言论,教导他人进行投毒的违法犯罪活动,现已查实!”>
说完。>
这个民警指着评论区里的一条评论。>
这条评论正是他发布的,说是要给秦牧一个终身难忘的教训。>
教导外卖小哥在外卖里吐口水。>
而这条评论的点赞,居然也高达了数千。>
评论他的人,也有不少。>
“你教导的这个u主,已于前两日在他人外卖中吐痰,构成了投毒罪,这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请配合我们的调查。”>
“如若不然,我们只能采取强制措施了。”>
民警深深看了眼刘强,十分严肃地说道。>
从他们出现到现在。>
刘强都表现了拒不配合的态度。>
这个时候,只是配合调查,尚未确定刘强的罪责。>
对于拒不配合的犯罪嫌疑人,他们是有权利采取强制手段,予以拘留、管制的。>
而刘强听完了民警的话后。>
更是吓得六神无主,顿时不知所措。>
在前几天。>
他的确在网上发布了个评论,教外卖小哥吐口水。>
谁能想得到……>
外卖小哥真的去吐了。>
并且十分离谱的构成了投毒罪!>
任何犯罪,一旦和刑事扯上关系,就绝对不是小事了。>
“带走。”>
这几个民警见刘强没再说话,对视了一眼。>
便准备再次上前。>
刘强反应过来。>
连忙大喊了起来:“等等!我虽然搞不懂他是怎么构成投毒罪的,但我二舅是阳城区派出所的副所长,能不能通融一下……”>
几个民警嘴角抽了抽。>
正色说道:“我们来的时候,就跟当地派出所打了招呼,你还是先跟我们去一趟晋城吧。”>
这个案子的事发地是在晋城。>
受理地也是在晋城。>
因此他们属于跨区域执法,当地机关进行配合。>
扭送到晋城进行拘押和审判。>
说完。>
他们也不管刘强搬出什么关系,直接将人带离了宿舍。>
寝室内。>
只留下了刘强的三个室友面面相觑,疯狂吞咽口水。>
他们从未想过……>
电影上发生的情节,有朝一日会出现在他们的身上!>
室友被警方当场带走,这种经历不是人人都有的。>
于是……>
三人连忙拿出手机,向好友以及系里的同学们传递这个消息。>
“刚刚几个警察冲进了寝室,把刘强带走了,手机、电脑和个人物品都没收了!”>
“你们谁知道刘强这些天做什么事了?听说罪名是教别人怎么投毒……”>
“我刚刚查了一下,投毒罪,就看有没有人受到伤害了,没人伤害的话就是三到十年,有人的话就是十年以上!”>
“完了完了,我听说刘强还有个校花级别的女朋友,这下估计要伤心死了。”>
“真的?叫什么名字?哪个系的?”>
“……”>
年纪专业群里。>
这个消息疯狂传递,系里的人都加入了吃瓜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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